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 别:B
签发人:杨育生
陕交建议复函〔2020〕114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全省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处理工作的建议》(第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省统筹开展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处理
公路交通事故涉及人、车、路等多重因素,事故原因错综复杂,其中因道路自身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公路交通部门头上悬着的一把利剑。我厅多年来高度重视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坚持以“平安交通”建设为引领,制定了《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陕交函〔2018〕767号),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维护的通知》(陕公路函〔2019〕157号)等,开展了一系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运营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积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沟通联动,突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通过调取分析交通事故资料并分析事故原因,对于公路自身需治理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的,及时督促行业有关管养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我厅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会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全省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梳理,形成隐患问题清单。2018年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陕西省道路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陕政发〔2018〕31号),我厅督促各公路管养部门举一反三,限期完成了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高速公路22处、普通干线公路286处的治理,涉及农村公路的督促各市交通运输局,大部分已治理完成。另外,及时督促行业有关管养单位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加快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治理的通知》(陕交函〔2019〕219号)、《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度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治理的通知》(陕交函〔2019〕380号)、《省安委会关于2019年省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通知》(陕交函〔2019〕787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做好10处2019年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通知》(陕交函〔2019〕846号)当中列出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积极开展治理工作。进一步分类核实,对治理已完成的及时向属地安委办报告并会同交警、安监等部门验收销号;对需要移交市政城建、非公路部门治理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按照管养关系,书面向属地安委办报告,厘清责任,促进隐患全部得到治理。目前以上文件中涉及公路行业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已基本完成,大部分已销号。
结合以上所开展的治理工作和您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互动,完善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治理。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隐患排查。对接索取有关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事故处理报告,加强分析研判。同时,结合行业各管养单位每年的安全隐患排查,以安全隐患问题为导向,针对性采取整改措施和治理办法。
三是分类分级施策,加强资金保障。对干线公路需通过裁弯取直改善线形指标、开挖视距平台、改线等工程手段治理的,列入省级计划资金预算项目进行安排,属于农村公路的督促各市落实治理措施;对需完善交通标线、设立警示警告提醒标志、绿化物遮挡修剪、车道划分、设置必要降速设施等日常维护完善手段治理的,及时督促行业有关管养单位统筹落实日常养护资金进行处理;对需设置交通信号灯控制及电子测速设施的,督促行业有关管养单位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工作。总之,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不断采取针对性措施改善道路安全通行环境,尽最大努力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二、关于您举例的G108汉中至勉县事故多发整改问题
G108汉中至勉县段改扩建工程自汉台区新民寺平交口(K0+000)起,止于勉县水磨湾(K56+002),全长56公里,全线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汉台区境内(新民寺转盘-褒河大桥)改建18.083公里由汉中公路局负责实施,勉县境内由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截止目前,汉台区境内K0+000-K18+083段改建工程已完成全部实体工程;勉县境内K18+083-K44+650段已经完成实体工程,因此段沿用G108旧线,目前已开放交通;K44+650-K55+696.748涉铁路段新线正在建设状态。汉台-勉县全线尚未组织进行交工验收。
(一)汉台区境内改建工程于2015年底结束,在试运营过程中,发现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在汉中市交通运输局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后,汉中公路局G108汉中至勉县改扩建工程汉台项目部于2018年与汉台区安监局、汉台区交通运输局、交警二大队、兴元办事处、龙江办事处等部门座谈,并经现场实地查看后,对该路段存在隐患采取封闭部分中央分隔带开口、完善交通安全标志、降低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绿植高度等措施进行了治理。2018年底按照座谈会确定的治理措施逐一落实后,经上述单位验收合格,由交警部门出具了安全运营评估报告(安全运营评估单项验收报告为竣工验收所需前置手续)。同时,就安全隐患整改结果上报了汉中市交通局并申请对该隐患进行了销号处理。2020年元月,我厅所属行业管理单位省公路局在公路行业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督查中,发现汉台区境内改建路段存在部分路段标线模糊缺失、个别平交道口缺少道口标志、中央分隔带及反光轮廓标污染严重、个别护栏端头损坏等问题,汉中公路局G108汉台项目部立即着手进行治理,已于春节前按照省局要求整改完毕后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复。
(二)勉县境内(K18+083-K44+650段已通车;K44+650-K55+696.748涉铁路段正在建设,封闭未通车)要求汉中交通运输局责成勉县交通运输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于无明显交通信号标志的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实际现场查勘,主要路口完善指路标志、警告标志、警示标志。
2.对于行人随意穿行的问题: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由县安委会牵头,公安交管部门、安监、交通及镇村等有关部门现场实际逐一排查,封闭不符合规范的道口,对因沿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开设的平交道口,在各平交道口完善标志标线,被交线设置减速带、让行标志及道口反光桩等标示。
3.对于车道与人行道无明确划分,行人机动车之间抢行情况明显的问题:现场逐一核查,对损坏、缺失的行车道、人行道斑马线等重新施划标线,并完善车辆行人让行标志。
4.对于区间测速不足,超速行驶显著的问题: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在适当的路段设置限速标志和电子警察。
5.对于绿化带设置不合理,影响驾驶员视线和判断的问题:组织工人对绿化带一些影响驾驶员视线和判断的植物进行修剪,以避免视野盲区,保障安全视距行车。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5日